应用领域:本标准适合所有在抖音上、抖音火山版手机客户端及网页端服务平台(含分别简易版、极速版等其他版本),及其以上服务平台运营主体及(或)其关联企业有着或经营的其他网站(下称为“抖音电商平台”、“服务平台”)开启产品共享作用的消费者。
为了保护Tik Tok电子电子商务平台用户权益,维护保养服务平台健康绿色买卖交易自然环境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《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》、《精选联盟平台管理规则》、《【发布违禁商品/信息】实施细则》等渠道管理规则,制定本标准。
应用领域:
本标准适合所有在Tik Tok和Tik Tok火山版(包含其简易版、速学版及其他版本)的服务端和web平台,及其以上服务平台的经营实体线和/或者其关联企业有着或经营的其他网站(下称“Tik Tok电子电子商务平台”和“服务平台”)中开启产品共享作用的消费者。
有关定义:
选择商品指通过平台功能部件,将产品导入到小视频、直播房间加入购物车、原创者产品对话框内进行商品推广的举动。本规定所指“加上货品”与“买东西车拖车”含意同样。
在Tik Tok电子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启产品共享作用,以小视频、直播间等方式营销推广产品的电商原创者、普通合伙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。本规定所指电商原创者,与“电商创作者”、“优秀人才”含意同样。
选择商品的行为一般要求:
不管使用的商品来源于一切服务平台,电子商务原创者使用的产品都是要符合该规矩的规定。
1.原创者在添加产品时发布商品的产品卖点、推介词、文章标题等相关信息,要符合《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》 《商品信息发布规范》等渠道管理规则的需求,不可以发生以下情形:
(一)虚报夸大其词、违反规定叙述、编造产品由来环境、不实信息等虚报宣传用语。
(2)应用“国家级别”、“最高级”等绝对化术语;
(三)欺骗消费者私下直接交易等很有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举动;
(四)超出应用“官方网”、“受权”、“垄断性”以及具有类似含意内容;
例如一般门店的产品,用“官方网”和“受权”来表示;
(5)法律法规及运营规则严禁的许多信息。
2.电子商务原创者在自己加入购物车中选择商品时,产品的营销推广情况应处在对外开放情况,不能以任何借口处在限定营销推广情况,包含但是不限于:产品被下线、下线、限定营销推广。
3.产品要符合服务平台限定营销推广产品和品类规定,被服务平台《【发布违禁商品/信息】实施细则》限定且违背服务平台《发布非约定商品管理规则》标准的产品不可以公布。
4.商品标题、淘宝主图、宝贝详情、SKU等叙述信息内容不可带有违法违规导量管理规则内容。
5.产品名称、淘宝主图等说明性信息内容应详细公布,包含产品名称等必需信息内容。
6.产品一切主画面的质感应达到服务平台规定,界面屏幕分辨率不能低于600*600(清晰度)。
7.服务平台不支持货到付款选择商品,使用的产品必须适用线上电子支付。
8.服务平台为了确保产品质量,维护保养消费者权利,很容易出现交易纠纷。
“高危产品”(包含但是不限于著名品牌产品、彩妆产品)只能在有专卖店的店铺销售,或是产品为第三方平台自营产品。原创者选择商品时,产品的来源店铺类型必须符合平台上的规定。
9.为了保证顾客的买卖感受,维护保养消费者权利,网站有权利依据创作者用户评价得分和验证种类,确定导入到原创者加入购物车的产品范畴、类型和总数。
10.为了确保产品质量,维护保养消费者权利,服务平台限定一部分特定产品的营销推广。没经服务平台批准或定项邀约,原创者不可公布限定推广产品。